原來,我也是這樣認識自己的
我們總以為,喜歡誰、討厭誰,說的是別人。走過一些路才慢慢發現,那些欣賞與看不慣,其實也藏著自己的品味、志趣、底線與原則。原來看著別人的同時,我們也一直在認識自己。

今天看到一句話,我停下來看了好幾次。 「你所喜歡的人身上,藏著你的品味與志趣;你所厭惡的人身上,藏著你的底線與原則。」 不知道你怎麼想,但我自己很有感。 這些年認識不少人。 有些人第一次見面就覺得投緣,有些人認識很久,還是走不進心裡;有些人明明跟自己沒什麼關係,他做的一件小事,卻會讓我記很久。 以前不太會去想為什麼。 喜歡就是喜歡,看不慣就是看不慣。 現在回頭想,好像每一次的喜歡跟討厭,多少都在說明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。 我喜歡真誠的人。 不是因為這樣的人一定比較好,而是跟他相處不用猜來猜去,很舒服。 我也欣賞那些有本事,卻不需要把自己擺得很高的人。 反過來,有些事情我就是看不慣。 把別人的好當成應該,為了自己的一點利益傷害別人,嘴巴說得漂亮,做的卻是另外一回事。 這些人未必是壞人,我也沒資格替誰下定論。 只是我不喜歡而已。 活到這個年紀,我越來越覺得這樣就夠了。 我不需要因為喜歡一個人,就證明他有多好;也不需要因為討厭一個人,就說服大家跟我一起討厭他。 人本來就不可能活成所有人都喜歡的樣子。 我自己也一樣。 有人喜歡我,就一定有人看我不順眼。 沒什麼。 至少我慢慢知道,自己喜歡跟什麼樣的人來往,欣賞什麼樣的處事方式,又有哪些事情,是我到現在還是不願意接受的。 這些選擇,久了,好像也就成了現在的我。 所以今天看到這句話,我才會特別有感。 原來我們花了那麼多時間看別人,到最後,也是在一點一點認識自己。 我喜歡這樣的理解。 不用因為別人的喜歡而證明自己,也不用因為別人的不喜歡而懷疑自己。 知道自己喜歡什麼、在乎什麼、不願意成為什麼樣的人。 我想,這樣就夠了。 至於那些讓我們欣賞、甚至忍不住仰望的人…… 不要只是去仰望別人的光。 你能認出光,就證明你本身就是光源。 你心裡有光。 —— 618學長